第581章 番外:生之意义

晒太阳的菲兹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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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太阳城的热闹大街上,有个小个子穿梭在人群之中,身形流动,妙手空空。

    没人有能看清他下手的动作,当人们看中某些东西准备付钱的时候,才发现钱袋早已消失不见了。

    小个子拿着偷来的钱四处挥霍,吃得满嘴是油,当手抓不住食物的时候直接就往身上抹一把。

    可是他从来不换衣服,一身破烂的长衫就这样成了油毡。

    既然他手法这么高明,为什么不买几件干净衣服?

    买了可就暴露了,他是个贫民窟的孩子,没有工作没有家人,哪来的钱置办衣物?

    这个小个子叫堂吉斯,后来成为了高贵的天神战士,但是他飞升之前的生活怎么也与“高贵”二字贴不上边。

    因为恕瑞玛帝国的连年征战,这片大陆上到处都是战争孤儿。

    那些强壮点的孩子还会有人收养,可是像堂吉斯这种看起来就很弱的小家伙就没人管了。

    他们只能扎堆生活在闹市的各个角落,以求混口饭吃。

    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,这群孩子的境遇也差不多,干净的人们都怕他们偷东西或者传播疾病呢!

    堂吉斯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样,他瘦小但不虚弱,头脑机灵手脚灵活,除了自己可以吃的饱饱的,连那些跟他要好的朋友也饿不着。

    因此贫民窟的人都想做他的朋友,他的朋友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当然堂吉斯也不是圣人,更没有能力养活那么多的战争贫民。

    所以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换个地方,免得看到其他人可怜巴巴的样子,自己也吃不安生。

    另外一点就是身为小偷的生存之道了,总在一个地方作案难免会被抓到。

    但人有失手马有漏蹄,堂吉斯最终还是被抓到了,而且没能逃脱。

    抓他的人同样瘦小,但是力气很大,就连堂吉斯满是油污的手都滑不出去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人没有当众揭穿他,而是将他带到了一个偏僻的破屋里。

    “小子身手挺灵活啊?”

    “别提了,这不比您还差得远呢吗?”

    “哈哈哈……不要跟我油嘴滑舌,这样下去始终不是谋生的法子,你不能一辈子做一只老鼠。”

    “做老鼠也没什么不好,只要不被人抓到就行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是想继续这样的生活?如果我是官吏的话,那你可就完了,恕瑞玛法律中对偷盗的刑罚可是很严重的。”

    “老大,你是想教我点手艺?还是给我找个靠谱的工作?”

    “我看你挺聪明的,手脚也利索,想教你点武艺,你想学吗?”

    “武艺不能当饭吃,学了我也不能明抢,我不学。”

    “你若学得好,我管你饭吃!”

    “成交!”

    堂吉斯可不是个什么有原则的人,此时听说有饭吃,一刻没有犹豫就答应了。

    这个要教堂吉斯武艺的人是恕瑞玛大军的一位退休教官,一生征战沙场,现在年纪大了解甲归田也不忘为国家寻觅人才。

    堂吉斯称呼他为老师,就这样开始了学艺生涯。

    恕瑞玛大军擅长使用枪阵,这名教官的枪法自然精湛,再加上他跟堂吉斯是同一类型的人,小巧灵活,诡谲多变,教起来得心应手。

    堂吉斯一开始学的不太认真,但是被老师教训了几次之后渐入佳境,慢慢成为一把好手。

    当他成年之后被老师引荐到了军队中,正式为恕瑞玛而战。

    等参军之后堂吉斯才知道自己还有好多师兄弟,他们都是教官的学生,学了一身精湛的枪法。

    面对这个贼眉鼠眼的小师弟,大家都不怎么放在心上,可是堂吉斯一次次用行动证明,他才是老师最优秀的学生!

    时光荏苒,教官慢慢老去,他一生功劳卓着,具备飞升资格,由皇帝亲自为他准备了仪式。

    登上飞升高台之前,他把所有的学生叫到跟前,让他们对着皇帝宣誓:

    我愿竭尽生命守护恕瑞玛,消除威胁、消除叛乱、恪尽职守、国破人亡!

    这句话他们已经说了许多遍,但却是第一次在老师面前说出来,大家无不洒泪当场。

    唯独堂吉斯没有感到伤心,他觉得凭老师的功绩,一定可以获得神明的眷顾,成为飞升者。

    结果教官失败了,他被太阳能量轰成齑粉。

    大学士内瑟斯也很失望,他摇了摇头感叹道:“也许恕瑞玛的衰落是注定的。”

    伤心归伤心,生活还得继续,在其后的几十年之内,有好多人都飞升失败,包括堂吉斯的许多师兄弟,后来他也走上了这条道路。

    相比于老师和师兄们,堂吉斯并没有获得多少关注,周围关心他的可能只有他的妻子和女儿。

    事实上堂吉斯自己也不在意,他小时候是个扒手,长大了也没做过什么好事,参军以后更是杀了不少人,功绩勉强达到了飞升资格。

    像这样的人,怎么能飞升成功呢?

    所以当太阳光倾泻下来的时候,他安详的闭上了眼睛,准备迎接死亡。

    无论能否成功,这都是一种光荣的死法!

    闭上眼睛之后,堂吉斯脑海中浮现的不是家人,也不是老师,而是童年的生活经历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跟一群贫民生活在肮脏的街角,蟑螂遍地,老鼠成群。

    老鼠给人的印象都不怎么好,形容胆子小会用老鼠,形容脏脏也会用老鼠,形容小偷还是会用老鼠……总之老鼠就是万恶之源。

    “它们不也是为了生存繁衍吗?就像自己身边的这些人,包括自己,活着哪有那么多意义,能活下来就不错了。”

    堂吉斯小时候经常这么想,但是现在突然有了不同的想法:

    老鼠会想自己为什么而活吗?自然万物会这么想吗?它们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活着。

    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,追寻其他意义是错误的!

    那自己为什么不继续活着呢?荣耀的死去又是为何?

    堂吉斯突然产生了求生的欲望,就像老鼠面对死亡的时候也会奋起反抗!

    最后他成功了,他变成了鼠形态的飞升者,手中金枪闪耀!

    看来自己的理念是正确的,起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想法。

    几百年后,当皇族最后的成员阿兹尔飞升失败的时候,整个太阳城都成为陪葬品,甚至连雷克顿也没能逃脱。

    遥想老师临终前说的话,堂吉斯最后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他不想为那些所谓的誓言陪葬,国破,人不能亡。

    他可以潇洒的生活在恕瑞玛,见证历史的发展,享受无尽的生命。

    但是当最终决战来临的时候,堂吉斯还是违背了自己的内心:

    “我不想死,但是必须要死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