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一章 医治

陈玄安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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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方砖铺地,阔似正厅,绫罗作幔,紫檀成具,原本宽敞而奢华的卧房内,此刻却是一片愁云惨淡。

    李家老宅所有亲眷都来到了床边,其中尤以站在最前面的中年汉子最为显眼。

    他短髯方面,环眼阔口,身高七尺有余,和拳八相比也是毫不逊色。远远看去,当真是不怒而自威,未形却自华。

    但在此地,那平日让人望之敬畏的脸上,却只有浓浓的担忧,与一丝压抑的希冀。

    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红尘坐于榻上,一手搭脉,另一手,则缓缓掀开纱布,查看着伤口。

    是的,伤口,原先那老太爷生了一场恶疾,便是脖颈之间,长了颗瘤子,这在古代,可是真正的绝症,无药可医,无法可想,正因如此,李家才不惜发动大量人力物力四处寻医。而这次闻风而来的西域郎中,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能治好,结果一刀割下,血根本止不住,当场就坐蜡了。眼见着老太爷气息越来越弱,早已被人绑了起来打算见官。

    现在,几乎所有人都屏住呼吸,紧张的看着那榻边坐着,美似天仙的人儿。

    比起他人的惊慌,红尘却是悠哉悠哉,对古人来说,老头这是伤了根本,回天乏术,但于她而言,只不过失血过多,伤口难愈罢了,营卫之气治疗迅速,她也不怕对方被卡住血流的组织坏死,要了几根金针,拿烛火灼烧后,按照《基础医术》的记载下猛针,直接封死部分血液流动,而后营卫之气汹涌而出,冲向伤口。

    十几个呼吸,伤口就迅速愈合,但红尘还是又过了一盏茶,才松手拔针。她将营卫之气在老头体内来回扫荡数十遍,一为促进血液生成,稳住生命体征,二为绞杀残余的肿瘤细胞。要不怎么说《长生诀》是仙法,修炼出来的营卫之气能准确识别病变的自身细胞,可以说即使放到现代,价值也是划时代级别的。

    轻轻叹了口气,红尘将金针码好放在一旁,起身往外走去。

    “大夫!”

    李家人急了,观红尘做派,就跟老太爷已经没救了一般,不由自主的集体围了上来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…

    “儿啊…”

    榻上传来虚弱的声音。

    众人寻声看去,只见此前几乎走到了鬼门关的李老太爷,竟然已经睁开眼睛,正在起身,打算下床。

    “???”

    要知道,在发生这茬之前,老太爷也已经是醒着少,昏睡多,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病急乱投医。

    “嘿”

    红尘微微一笑,继续往外走去:

    “病人再静养两三日就无碍了,哦对”

    她朝后挥了挥手。

    “记得多喝热水”

    “哐当!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只见老太爷已经身带一股恶风,扑到桌上,端起茶壶,揭掉壶盖,咕咚咕咚往嘴里灌水。

    “爹!”

    “李三李四,去各房搜罗茶水,要热的”

    “大丫二丫,照顾好太爷”

    李老爷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,在他出声指挥下,丫鬟仆人迅速行动,家人们给老太爷问安后也渐渐散去,一切再次变得井井有条起来。

    待局面平静,李老爷搀扶着已近乎正常的老太爷走出了房门。

    屋外阳光明媚,一道身穿玄色衣袍的窈窕身影正于假山之前静立,不言不语,飘零零的好似谪仙临凡。

    “大夫”

    李老爷上前,深施一礼:

    “救命之恩,我李家老小感激万分呐”

    他也是读过书的,虽没有功名,但子不语怪力乱神,哪怕红尘的手段不似凡人,他也只以医者称之。

    “客气”

    闻言,红尘转过身,面无表情的回了一句,将高冷发挥到极致。

    面上如此,内心却是火热,天知道她在这站了多久,刚才三下五除二治好老头后,中二之魂突然发作,小小的装了个逼就来到这,一是延续风范,二也是等事主给钱,咱不能白干活呀。

    幸好,李老爷也是个明白人,不拖沓,上来就切入了正题。

    “大夫妙手回春,大恩大德无以为报,不知可否入我李家接受供奉,我李家与大夫同龄的青年才俊可也有不少…”

    “?”

    红尘听到前半句,刚想点头,又闻后面越来越偏的话,立刻尬住。

    接受供奉没问题啊,当米虫可得劲了,但这青年才俊???

    她突然想起,刚才某些后辈子弟炽热的目光。

    这是狼窝啊!

    菊花一紧,神色一肃,当即摇头:

    “李老爷,在下志在行医,挽救世人,入李家的事情,还是别再提了”

    “大夫”

    见红尘拒绝,李老爷还想再劝,却被老太爷打断。

    “儿啊,不必勉强”

    他也跟着走上前来。

    “大夫医者仁心,自不会囿于我李家一地”

    停顿片刻,他又道:

    “老朽有一个提议,我柳州乃四方通渠,来往行人众多,头疼脑热的自然更少不了,本城却又偏偏缺少一位良医坐镇,令人苦不堪言。而对于我李府的谢意,大夫这般高人,想来也不会有意金银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的时候,红尘差点就想打断他:不不不,我有意,很有意!

    “不如…”

    老头慢条斯理,摇头晃脑好似教书先生。

    “不如就由我李家出资,在城中开设一家医馆,赠予大夫,好让大夫既得安身,免了舟车之苦,又可为四方之人行医”

    “我李家,也可因此积一些阴德福报,可谓一举多得。”

    要说姜还是老的辣,李老爷闻言,眼前就是一亮。老太爷虽然阻止了自己招揽这位大夫,但那样做本身成功可能性就不大,而如果依照这个提议,极可能成功不说,还在报答恩情的同时,依旧间接将红尘绑在了李家身上,久而久之,不必招揽,也变成自己人了。

    于是,他把热切的目光投向正在沉思的红尘,希望她可以同意。

    红尘其实并不需要思考太多,自己一个穿越者,本就无处可去,霍乱天下的目标太远,总得先安稳下来才能考虑,正好现在送上来一个医馆,自己的功法也需要依靠治病救人提升修为,算是恰恰好。

    退一万步讲,哪怕到时候真要离开,这医馆也已经赠给自己,低价出手换成金银,依旧是一大笔盘缠。

    即使霍乱值可以换钱,红尘也打算能不用就不用,毕竟它将来似乎能有大用,得尽量留一些预备着。

    于是,她也没有过多考虑,就点头同意下来,顺带学着对方模样拱了拱手:

    “如此,多谢了。”

    按理说这时候应该推辞一二,但红尘是个怕麻烦的性子,也不擅长与正常人虚与委蛇,何况那老头也已经把话讲到这个份上,干脆就顺势而为吧。

    倒是那李家老爷,见红尘如此直率,有些愕然,但随之也是哈哈一笑:

    “爽快!”

    “既如此,那…请先移步偏厅用茶,老夫即刻就来”

    半个时辰后,红尘下榻的客栈前。

    红尘面色苍白的走下马车,急走几步,趴在路边就开始狂呕,引得路人纷纷投来惊奇的目光。

    没办法,这古代的马车,减震差,空间闷,让她又体会了一把前世晕车的感觉。

    好一会,红尘才强强缓了过来,一边想着以后打死也不坐车,脚步踉跄地走进了客栈。

    没有理会掌柜殷勤的招呼,她知道,肯定是李家的人来打点过一二。

    几步上楼,再次要了桶热水,待温暖包裹身躯,红尘才算深深的舒了口气。

    和陌生人聊天,太累了。

    原本李老爷还想邀请她在自家住几天,但被红尘果断拒绝后,就转而派人来把住客栈的花销全包了,让红尘也体验了一把“吃大户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按照李家的速度,应该不出半月,就能搬到医馆去了吧”

    身子缓缓下沉,一串气泡“咕噜咕噜”自水面浮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