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都一样

陈玄安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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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…”

    看着前一会还紧张兮兮,现在又突然变成二皮脸的某人,那被唤作乔大哥的汉子也不由汗颜,但随后却禁不住一笑:

    “不巧,它吃了我一掌,跑了,当时要帮你疗伤,就没追上去”

    又想到这姑娘堪称豪放的吃相,他调侃道:

    “你不是吃了半只鸡了,怎么,还不够?”

    “嗝”

    闻言,红尘不由暗自打了个饱嗝,哪不够啊,这烤鸡可不是诸位平时吃的那种扒鸡炸鸡童子鸡,那是实打实的林地野鸡,个头比寻常家养的成年公鸡都要大上一圈,这半只下去,她都感觉搞不好今晚要胀气。

    但输人不输阵,咱嘴上不能落后:

    “嘁,就这?塞牙缝都不够,再说了,你那烤着的家伙,可是我猎的,你不还我也就罢了,起码给点酒喝,嗓子都冒烟了!”

    说着,还比了比小指,作嘛,谁不会啊。

    装精神病那会,别的啥也没学会,脸皮却是早练得厚如城墙了,毕竟作为一个正常人,那些个随地…咳啥啥啥的事就别提多尴尬了。

    “哈哈,你还会喝酒?好!”

    却听汉子突然开心的大笑,随后便又从腰间解下一物,朝红尘抛了过去。

    曲红尘将它接过,却是个酒葫,摇摇晃晃,还有大半葫酒。

    妈耶,叫你嘴瓢!叫你嘴瓢!

    她现在只想抽自己几个大嘴巴子,可又觉着好容易有机会和那汉子搞好关系,不能错过。而且对这种江湖人而言,说出去的话是不能反悔的,否则只会被看不起,更别提交好了。因此对红尘而言,现在也只能赶鸭子上架,喝呗!

    于是她看向那汉子,只见他竟也不知从哪又掏出个皮囊,扒开塞子,就向红尘遥遥举杯:

    “那咱们就一醉方休”

    “干!”

    说罢,昂首就将烈酒往嘴里灌。

    闻着气味,红尘肯定,那不是自己印象中古代寻常该有的低度酒,这玩意至少超过了四十度!光是酒气散逸,她都感觉喉咙有点发热。

    看来,这身体变化后,已经没什么酒量了。

    但没办法,眼见着汉子顷刻间就下去小半袋,几乎都和自己这一个酒葫里能装的总量差不多了,自己要是再不喝,没准就得恼了他。

    于是,她也拔出葫芦塞,闭眼、憋气,猛地一口往嘴里灌。

    “咕咚”

    “嗯??”

    随着一口香甜灌入喉中,有热感自胸内升起,红尘不由瞧了瞧葫中之物。

    白如脂,润似乳,甜若糖浆,香溢四所。

    眼中泛起丝丝怀念,竟然是纯酿的米酒,这可好久没喝到了。

    还记得上一回,得是十多年前,那时候,每逢过年,家里总会酿上一大缸,而自己,也往往因为拿着碗偷喝,醉倒在一旁,当然,第二天是免不了一顿或男或女单打的。

    可惜后来发生了一些变故,就没再酿了…

    叹了口气,红尘也抬起酒葫,学着那汉子的样儿一顿猛灌,也算全一下自己十几年的夙愿,不多时就把整整一葫芦酒喝了干净。

    可惜她忘了,米酒虽然好喝,但后劲是着实大的,尤其对她现在的身体而言。当她灌下最后一口,撑得躺地上动弹不得之时,丝丝绯红也悄然爬上了她的脸颊,开始迅速攻城掠地。当然,现在满脸的泥,却是看不出来的。

    而那汉子,也悄然停下了饮酒,正双眸带笑,紧紧盯着红尘。

    将米酒抛给红尘,虽是一时兴起,但也存了几分心思。所谓酒后吐真言,他是喝不惯那种甜腻腻的酒水的,当时也是一时好奇,才买了来,此刻抛给红尘,却是借了它好喝易醉的特点,想听听此人真话。

    毕竟初见时、还有相处中,这姑娘所表现出来的气度,都是寻常女子所不具备的,竟让他有一种想要与之结交的感觉,但若真要成为朋友,就一定得有所了解,最起码不可以是星宿老怪这等人的弟子,同时还兼具欺师灭祖的嫌疑。

    “敢问姑娘为何会在此地啊?”

    又等了一会,眼见红尘都开始哼小调,汉子才终于开口。

    “据我所知,这一带似乎并无村镇,瞧姑娘的模样,也不像采药走镖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姑娘?谁是姑娘?哪有姑娘?”

    却没想到曲红尘疑惑的反问了一句,随后恍然大悟似的,坐起身,手指点着自己鼻子:

    “你是说我啊?嘿嘿…”

    她嘿嘿笑着:

    “你个瞎子!”

    不等那汉子反应,她又道:

    “老子…嗝”

    “老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!”

    同时一手指天,她一喝多嘴皮子就秃噜,别的没有,光喜欢吹牛,何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这次说的,倒也确实没错,她还真的是从天上来的。

    “天上?”

    顺着红尘的手指抬头,汉子愣了下,随后失笑:

    “得,都开始说胡话了”

    “你才胡嗦!”

    却不想红尘拍案而起,一下子就冲到了他身前,一副大舌头还不服气的样子:

    “那你倒是说说,你打哪来,又要到哪去啊!”

    汉子眉头一挑,按下莫名而来想自称贫僧的冲动,说道:

    “我去云南,对付西夏人”

    对此,他不屑隐瞒。

    “西夏人?”

    红尘又打了个酒嗝,笑道:

    “那他们犯了什么错吗?要去对付他们?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汉子皱眉,在他的思维里,正常人听说要对付西夏人,要不就是佩服,要不就是害怕,这无所谓的模样,可是大有问题。

    于是,他答道:

    “西夏狗贼,对我大宋犯下种种恶行,理当人人得而诛之。”

    “哈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只听一声轻笑,眼前小泥人已然盘膝坐下,双眼朦胧,说出的话却惊世骇俗:

    “开个玩笑,宋夏战争,你身为宋人,削他哪需要什么理由,立场而已嘛,都一样。”

    对她而言,的确是都一样,作为后来者,无论是金、辽、西夏,还是所谓正义的宋,打来打去几百年,最后还不是给蒙古赚了个四杀,然后混元一宇,又经几世战乱,到了现代,早已分不清彼此。

    只是听到汉子自称来自大宋,却又有些唏嘘。毕竟,在历史上,“大送”之名,的确有能让所有汉人都产生恨铁不成钢情绪的资本,红尘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而那汉子听红尘说完,也沉默了下去。

    良久,他仰头灌了一大口酒,却是突然“嘿”了一声。眼前人的话语可以说相当离经叛道,与当下主流思想几乎背道而驰。要知道,即使朝中那些文弱书生,虽不敢面对西夏人,但嘴上说,也会将其描绘成恶人形象,当为天下所共弃,与他们针锋相对的则理所当然是天地都认可的大英雄。

    可按这姑娘的意思,却相当直白,抛开西夏入侵时烧杀抢掠所造成的仇怨,宋人和西夏人之间最根本的矛盾,无非所在立场不同,都是为了己方利益而产生的冲突。要弄他们,本就不需要理由。

    这样的话语,如果让哪个老学究听到了,怕是要暴跳如雷,恨不得用口水喷红尘一脸,可此时在场的,只有那汉子,他本就不是迂腐之人,只是囿于平日所见,没想过这些,此时一听,倒也觉得有几分意思,两国之间也确如红尘所说,都一样。

    可当他有了些兴趣,想再开口聊两句的时候,却发现红尘已经垂着脑袋,坐着睡着了。

    “也罢”

    他无奈的摇头,起身将红尘扶起放平,又把自己的大衣给她盖上,最后才在一旁调息起来,权当守夜。

    “就这样吧。”

    “丁春秋…他教不出这样的徒儿。”